两三天过去,即墨渐渐习惯目前的生活。
比起民生便利的新时代,样样费时费力没效率、事必躬亲的古代,对于穿过去的即墨简直就是苦刑。幸好他是个贴身小厮兼书僮,不用做太困难的工作。
一开始不适应是必定的,但人类的生存本能很强,即墨边做边学,对于肉体主人「阿福」的认识,也透过和李大丁的对话探知不少。
思绪回到他穿越来的第一天,让李勤攸带回院落净身取暖的时候。
脱光了衣服,才从一连番事件的轰炸醒觉,首先感到异样的是他的视界,身高一百七十二的视线不该这么低。望进木桶中的热水,模模糊糊映照在上的并非熟识二十年的面孔,而是一张稚嫩小脸。
圆圆的脸,有点塌的小鼻子,浓眉粗短,底下镶了两颗黑亮圆眼。举起双手,十指往掌心收缩,不是小麦色的成年人长指,而是肥肥短指。
初步预估,这身体的主人大概十二、十三岁吧,后来从李大丁口中得知,他已经十五岁了。
十五岁还小蒜苗样,连根毛都没长,发育也太不良!
每每洗澡前脱光衣服,看着一丝不苟的自己,即墨很是唾弃小孩身材。
照理说,奴僕了不起能在过年洗上一次澡,但在得到李勤攸的应允,使用少爷用过的温水净身后,他也能天天洗个乾净。否则一身汗臭溼黏,习惯净爽的即墨哪受得了!
奇的是,除了第一天沐浴,后来李勤攸没再让他侍奉在侧,只让他站在屏风外候着穿衣而已。主子没说原因,他也不敢问,此乃悬案之一。
这日午后,秋高气爽,凉凉金风吹送,即墨舒服得瞇起眼睛享受凉风快意。
李勤攸在亭子里作画不让人打扰,他站在亭外,供主子随时差遣。气候宜人,美人在侧,好不惬意。
即墨万分幸福地沉醉在宁静午后,不远处有脚步声接近,打断他的美好时光。
「二少爷,大少爷来信。」前来的僕人呈上一封信,李勤攸搁下画笔,信步走出凉亭,接过书信撕开封蜡展信观阅,眼神一变。
「即墨,我得出门一趟。」话,说得轻描淡写;神情,淡漠诡谲。
「这路上不见得平安,是否要跟,你自个儿取决。」李勤攸缓缓将信纸撕成条状,再一片片撕成碎片,扔入火盆燃火烧尽。
「看是回三弟那儿,还是想到别的岗位,说一声,我帮你调去。」
即墨冷汗涔涔,这么快就到分歧点了吗?
甲、跟着李勤攸不离不弃,继续攻略李勤攸。
乙、回李云攸那儿去,进入攻略李云攸路线。
丙、调去其他的岗位,可能进入李大丁路线。
紧张、紧张,刺激、刺激!究竟该选择哪一条呢?
即墨嚥了口唾沫,颤巍巍问道:「很危险吗?」
「未知。」朝夕倾变的江湖,没有一定的答案。
「少爷要去很久?」
「不知。」不明的难题,未知的变数,无法估计会耗上多久。
即墨咬咬牙,犹豫是否赌上自己的性命。
说真的,对于李云攸和李大丁,他没啥感觉,令他在意的只有李勤攸。可一想到要踏入「传说中」的武林,说不害怕是骗人的。
在李勤攸踏开脚步的同时,即墨紧闭眼睛,豁出去的大吼:「请让即墨跟随少爷!」
他的少爷啊,据他自己说,身边一次只带一个人,书僮兼小厮,万事包办。才刚放走旧的,收了他当新书僮,要是他没跟去,这趟远行岂不没人照料?
想到这几天来甚少自己动手的李勤攸,即墨还真怕他是个大草莓,没人伺候就无能了。
他倒是忘记,李勤攸算是个江湖人,长途奔波、餐风露宿,见怪不怪。
放不下初次的悸动,即墨打算跟命运赌了。
赌它不会让他穿过来找死!
那些个小说漫画连续剧啥的,没有一个主角是穿过去就死掉的吧?
就信命运一回!
站在李勤攸身后的即墨看不到,公子脸上满意的神情,笑得像只咬着鱼的偷腥猫儿。
哪里还有怒气的踪迹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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